2018年度江宁区顶尖专家特支计划申报公告


  根据《关于深化实施“创聚江宁”人才工程 打造产业科技人才高地的意见》(江宁委发〔2016〕1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顶尖专家特支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个人条件

  A类(引进类)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团队)。
  B类(培养类)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016年以后在我区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企业人才;江苏省企业类“双创团队”。其中,创新类人才及团队入选后需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认定新型研发机构中暂未达区顶尖专家特支计划相应层次的团队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评定后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二)申报单位条件

  1. A类人才
  创办企业条件:2018年1月1日后,首次来南京创业并已在我区登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个人持有企业30%以上股份。
  创办经备案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条件:个人持有15%以上股权(含技术入股),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后。

  2. B类人才
  创业类申报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企业应在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创新类申报人所在企业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应达到3%以上。

  (三)项目条件

  1. 项目在申报前已实质启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目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实施期内能够形成产品批量生产销售。
  2. 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新增投入不少于政府支持额度。

  二、扶持政策

  (一)A类人才
  1. 给予诺贝尔奖获得者创领办法人单位最高1000万元,其他A类专家300—500万元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特别优秀的项目“一事一议”,实行个性化支持政策。
  2. 创办法人单位的,根据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实际需要,给予诺贝尔奖获得者500—1000平方米办公场所,其他A类专家提供100—300平方米办公场所,自落户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
  3. 根据所创企业需求和项目进展,经江宁科创投集团评估后,给予100—300万元的创业投资,提供项目所需的融资贷款担保。
  4. 按照《江宁区人才安居办法》规定,提供200平米共有产权房、或200平米人才公寓或不少于300万元购房补贴。

  (二)B类人才
  1.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根据项目进展,给予600万元项目产业化资金,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贷款贴息和不低于500万元的融资担保,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三年免租生产用房或租金补贴。
  2.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提供所在企业100万元项目资助。
  本扶持政策如与其他政策重复的,区内扶持部分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20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按“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项目产业方向和相关载体对接,登录江宁人才创业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cjgc.jnrcfw.gov.cn/login),进入“创聚江宁”人才工程申报系统注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书与所有附件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封面盖章,由园区、街道相关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江宁区顶尖专家特支计划专项办公室。

  (三)评审办法:对A类人才采取“综合评审+现场考察”的方式,对B类人才通过材料核查的形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资助人选。

  四、有关要求

   1. 申报人和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如实提供有关内容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
   2. 各园区、街道要高度重视,对申报人及企业资质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性。
   3. 申报书等附件可在“创聚江宁”人才工程申报网站下载,相关证明材料在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区顶尖专家特支计划专项办公室
  地址: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四楼(江宁区科技局)
  联系人:孙佳佳
  咨询电话:025—52186403


南京市江宁区顶尖专家特支计划专项办公室
2018年7月